函知2016-17年度長短期交換派遣學生申請辦法說明

主旨:函知 2016-17 年度長、短期交換派遣學生申請辦法說明

 

說明:一、青少年交換活動的目的: 本計畫提供青年學生與扶輪接待家庭、扶輪義工,以及社區整體許多的助益。透過青少年交換,學生能學習外國生活的各種面向。隨著對於世界的概念不斷進步,他們漸趨成熟,發展對自己更深層的瞭解。融入外國的教育體制,加強了他們的學業與個人成長。接待扶輪社與家庭和社區整體也因為與來自不同文化的廣泛、友善接觸而豐富。

 

二、2016~17 年度長期、短期派遣交換學生申請辦法及程序請參考附件明。

 

三、報名方式:

1、請於截止日期 10/16(星期五)前,寄至 RYE 辦公室:

       33053 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922F  青少年交換委員會

如有任何疑問請與RYE辦公室聯絡  TEL03-3356375

EMAILyepd3500@gmail.comFAX03-3359208

2、準備文件如下:

(1) 中文申請書一份 ─(如附加檔案)請用電子檔或可用隨身碟存入並郵寄,請勿忘記在隨身碟上寫上姓名。 (書面部份含體檢表(中文版)與學校成績證明-中文版1份、英文版4份, 繳交前二年成績單,若是升高一學生請繳交國中成績單。)

(2) 托福成績證明一份。(參加今年度交換學生 福考試請於網路查詢成績當日,列印出成績並 EMAIL 至 yepd3500@gmail.com)

(3) 戶籍謄本一份-近 3 個月(或甲式戶口名簿影本份)。

(4) 接待家庭預定表一份。

(5) 證件照照片電子檔(以護照為主)。

(6) 推薦社出具理事會通過證明函。

(7) 接待家庭同意書,並由顧問簽署。

四、隨函附件:

附件 1. 2016~17 年度長期派遣交換學生申請辦法

附件 2. 2016~17 年度短期派遣交換學生申請辦法

附件 3. 2016~17 年度青少年長期交換計劃中文申書

附件 4. 2016~17 年度青少年短期交換計劃中文申書

附件 5. 2016~17 年度交換學生托福考試辦法

 

 

地區總監   林黃彰

地區青少年交換主委  陳逸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