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更正~有關扶輪基金現金捐獻贊助全球獎助金須外加5%行政費事宜

主   旨:有關扶輪基金捐獻自2015年7月1日起的新制,現金捐獻贊助全球獎助金須外加5%行政費事宜。

 

說   明:

(一)更正函號:150727-03及150728-01二封公文,有關基金捐獻指定用於全球獎助金配合款的規定,經徵詢扶輪基金會後確認正確規定如下:

指定用於全球獎助金現金配合款的捐獻將外加5%的處理費用。

在網上做全球獎助金(Global Grant)申請時,若輸入社配合現金捐獻(Cash from Club)US$1,000時,則將自動跳出US$50的外加處理費(Extra Support),所以在匯款時就必須繳交US$1,050的總捐獻,而這全部的US$1,050都算入個人扶輪基金的累計捐獻與保羅哈里斯獎勵記點(Points for Paul Harris Fellow recognition)中。

 

 

地區總監  林黃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