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扶輪3502地區2017-18年度
地區獎助金申請事宜
(一)地區獎助金申請以每分區提報1~2個六大焦點領域服務有關計劃案為主,煩請各分區助理總監於2017/7/5前將分區計劃書及申請表(如下),回覆總監辦公室,以利儘速跟RI申請。
(二)各分區分配之金額如下~地區獎助金補助金額 US$100,000,各分區地區獎助金補助金額 依二種方法加總計算
(1)地區獎助金 金額US$20,000 × 2014-15年度 分區人數 / 地區總人數
(2)地區獎助金 金額US$80,000 × 2014-15年度 分區捐獻金額 / 地區捐獻總金額
所屬分區 補助金額(1)+(2)
桃園第一分區 US$ 13,095
桃園第二分區 US$ 15,665
桃園第三分區 US$ 13,888
桃園第四分區 US$ 6,024
桃園第五分區 US$ 4,945
桃園第六分區 US$ 9,043
(扣除指定用途捐款)
所屬分區 補助金額(1)+(2)
桃園第七分區 US$ 9,044
桃園第八分區 US$ 5,372
桃園第九分區 US$ 5,917
桃園第十分區 US$ 7,833
桃園第十一分區 US$ 5,367
桃園第十二分區 US$ 3,807
(三)地區獎助金申請規範:
(1)地區獎助金不能提供於下列項目:
• 不可 連續支持同一個受益者 • 不可 建立長期有息賬戶
• 不可 購買土地或建物 • 不可 用於募款活動
• 不用 用於公共關係 • >USD500計畫標誌
• 不可 提供於進行或已經完成計畫
• 不可 用於相似扶輪和平中心學術課程
• 不可 以現金直接捐贈(除獎學金、師資費用除外)
• 不可 支應另一機構開支 行政管理間接費用
(2)捐贈高單價之物資時,請先進行比價(請於結案報告提出3家廠商之報價單),確保合理價位及其品質。
(3)各項支出核銷務必使用統一發票、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(估價單或收貨單不得視為收據)。
(4)辦理地區獎助金計劃必需進行至少一次針對此活動之「籌備工作會議」,並請於結案報告附上會議記錄及出席人員之簽到名冊。
(四)煩請各分區地區獎助金計劃案於即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前執行完成,獎助金撥款申請辦法將另行通知,執行計畫前注意事項如下:
(1) 地區獎助金計劃,需開立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,須為扶輪社帳戶,不得為個人帳戶,此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,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。
(結案撥款支付完計劃案各項支出費用後,此帳戶需結清或提供存款餘額為0之證明)
(2) 此計劃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需保存,結案撥款時需提供。
(3) 捐贈高單價之物資時,請於結案報告提出3家廠商之報價單。
地區獎助金計劃完成後,撥款申請務必備妥下列資料,再請主辦社注意
(詳細地區獎助金撥款申請表格及辦法將另行發函通知)
(1)結案報告書
(2)撥款申請書(各分區及各社請依通過之金額,填寫撥款申請書)
(3)此計劃案之各項統一發票、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(估價單或收貨單不得視為收據)。抬頭須為執行扶輪社社名,或計畫名稱
(請依撥款申請格式提供,TRF規定總監辦事處必須保存5年,各社請影印備份自行留底)
(4)計劃完成之活動照片8-10張並附上圖說,請黏貼至(附件五)(或直接列印在A4紙上)。
照片務必提供:捐贈物品照片及活動布條合影或捐贈紀念牌如右
(5)此計劃案之企劃書
(6)此計劃案籌備會議期間開會記錄及開會人員簽到名冊
(7)捐贈高單價之物資時,3家廠商之報價單
(8)存摺正面影本:需提供專款專用之銀行帳戶,須為扶輪社帳戶,不得為個人帳戶,此帳戶只能用於地區獎助金, 不得與社內帳戶混用。
收到獎助金款項後,煩請務必提供下列資料,才算結案~
(9) 支付完計劃案各項支出費用後,結清此專戶,提供此帳戶內頁影本。
(10)向銀行申請此專戶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。
(主要是要證書此專戶餘額已結清,完全用在此計劃案,結餘為$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