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函請提供地區年會提案討論議案及投票代表。
說 明:(一)敬請各社如有重大建議案,需於地區年會提出討論決議時,請於2014年2月27日前按附表「提案書」(附件一)填報並E-mail或傳真至總監辦公室。
(二)依國際扶輪細則15.050.1規定,地區內每一個扶輪社至少遴選呈報並派遣提案討論投票代表1名出席地區年會,各社依填報時社員確實人數得增減代表,其規定如下:
社員人數 |
37名以下 |
38~62名 |
63~88名 |
88~113名 |
113名以上 |
提案投票代表人數 |
1名 |
2名 |
3名 |
4名 |
5名 |
請填報附表(二)於2014年2月27日前E-mail或傳真至總監辦公室。
地區總監 陳弘修
國際扶輪3500地區2013-14年度地區年會
提案討論投票代表資格證明書
(附件一)
(一)提案討論代表姓名
所屬社 |
代表姓名 |
英文社名 |
社內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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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本社2014年1月底止有社員 36 名。
社長 陳逸珊/Sola
祕書 陳麗玲/Amy
備註:
(1) 提案討論投票代表資格證明書,請各社自行影印三份,填妥提案討論投票代表,請社長、祕書簽字。一份於2014年2月27日前寄至地區總監辦公室,一份由代表攜至年會討論提案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呈驗,一份留社存查。
(2) 依國際扶輪細則15.050.1規定,地區內每一扶輪社至少遴選、呈報、並派遣選舉人1名出席本地區年會。凡是社員人數超過25名之扶輪社,每超過25名或其半數以上有權增投1票。此社員人數應以投票日之前最近一次半年報之社員人數為準。但凡是其國際扶輪會籍被理事會暫停之扶輪社,皆無權參加投票。選舉人均應為該社之社員,選舉人必須出席地區年會才有權投票。
社員人數 |
37名以下 |
38~62名 |
63~88名 |
88~113名 |
113名以上 |
提案投票代表人數 |
1名 |
2名 |
3名 |
4名 |
5名 |
國際扶輪3500地區2013-14年度地區年會
提 案 書
扶輪社
提 案 者 | |
主 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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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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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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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長 (簽字) 祕書 (簽字)
註:各社提案,務必請於2月27日前,將提案書E-mail或傳真至總監辦公室,謝謝!
(E-mail:d3500dg2013.ent@gmail.com)